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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于 2020年11月20日 被检测为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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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有这样一个人,他经常随便侮辱别人的人格,还会和别人发生不正当关系,你会怎么评价这个人?
你一定会说,这个人太特么不要脸了,简直是人渣吧?
是的,我也同意你这个说法。但是我要是和你说,这个人还是一个老师呢,你又会怎么说呢?
是不是马上觉得都很无语了?
现实就是这么喜欢开玩笑,11月11日,教育部在网站上公布了一个《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里面就赫然写着:“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无论什么人,看完了这个规定的内容,是不是就会感觉:这咋说的好像以前是允许导师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似的呢?
“不得侮辱学生人格,不得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这不就是对一个老师或者一个研究生导师最起码的底线和道德要求吗?现在已经上升为管理标准了?
是不是还要问一句:你们这是埋汰谁呢啊?
港真,我看见这个行为准则,就好像看到了教育部在说:研究生导师不得不要脸。
以后这些人再见面是不是就要先问一句:“今天你要脸了吗?”
为啥发这个《行为准则》呢?呵呵,远的不说了,可以看看最近的几个消息: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死前的微博
这是他刚上大学的时候的帖子
这是他的遗书 主题是:如果成功太累,希望你快乐就好。 临死还不忘调侃自己
有一个创建于今年5月10日的豆瓣小组,现在是很火的了,名字叫做“985废物引进计划”,目前已经有9.5万名成员。
小组简介是这样的写的:98five大学:985.211失学失业者的新校园,分享失败故事,讨论如何脱困。
去里面看看就知道,那些失去生命的研究生,并不是特例。
看完了这些内容,你是不是恍然大悟,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在一个写着禁止大小便的地方,肯定是有一堆人已经在那里大小便过了。
但在某些人的眼里,对这些可怜孩子的看法也许是这样的:
但我只想和有关部门说一下,你们能不能别扯犊子了,是不是应该做点什么有用的事呢?如果只是发个《行为准则》去规定“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那么你们再下一步,是不是就要教研究生导师如何正确吃饭了呢?
其他
今天你要脸了吗?
今年10月13日,大连理工大学一名研究生在实验室上吊身亡,这名研究生临死的时候,写了一份遗书,他在遗书里说:他是为了逃避找工作而考研究生的,但没想到,却遇到不负责任的导师。他感觉自己的研究生生涯因为这个老师的不负责任,而处于“浪费时间”的状态,令他面临身心压力。 5月1日,中国传媒大学艺术学院一个姓黄的女硕士生又跳楼身亡。有一个自称是死者家属的网友事后发文指控死者的薛姓导师多次刁难毕业论文,不让通过,把这个姓黄的女研究生逼到精神崩溃,最后才跳楼自杀。她原本再过一个月就可以毕业了。 2019年12月25日晚间,南京邮电大学材料学院一名硕士研究生,在实验室用一把火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多名学生事后指控张姓导师长期对这名研究生谩骂压迫、人格侮辱,还逼迫在承诺书签字延毕,并要求赔偿不合理的实验费用,导致该生罹患重度忧郁,最后不堪重负。 2020年1月1日,南京邮电大学通报,已取消张姓导师资格,并将这名教师指导的研究生全部转由其他导师指导。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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